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经费-贵州沪昆高速公路高杆广告招标公告

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经费-贵州沪昆高速公路高杆广告招标公告


单一来源公示公告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青岛毅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青岛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委托,对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经费-贵州沪昆高速公路高杆广告项目拟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政府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1采购人:青岛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1.2采购项目名称: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经费-贵州沪昆高速公路高杆广告项目
1.3采购项目内容:沪昆高速公路安顺至黄果树段高杆广告1块,沪昆高速公路安顺至贵阳段高杆广告1块,广告发布内容为青岛旅游宣传。
2、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
沪昆高速公路安顺至黄果树段高杆广告1块,设立在沪昆高速1976KM 800M处一侧;沪昆高速安顺至贵阳段高杆广告1块设立在沪昆高速1882km 100m处一侧。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宣传青岛旅游资源,展现“美丽青岛”,需在省外交通路段发布宣传广告,所需高杆广告位置应保证视野清晰,400米之内目测无遮挡,保证宣传效果。经考察,沪昆高速公路安顺至黄果树段高杆广告1块(设立在沪昆高速1976KM 800M处一侧)、沪昆高速安顺至贵阳段高杆广告1块(设立在沪昆高速1882km 100m处一侧)符合此要求。因该高杆广告为独家经营,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4.1供应商名称:贵州贝特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4.2供应商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大数据中心蚂蚁众创空间4F
5、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6、公示的期限
自2018-03-29起至2018-04-08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异议的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供应商和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第6条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阐述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按照第8条规定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青岛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
E-mail:qd********@126.com
财政编码:266000
电话:0532-********
传真:0532-********
联系人:张主任
8.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毅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129号院内
E-mail:qdyishi@126.com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0059
联系人:于姣
8.3财政部门: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址:宁夏路208号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部门 旅游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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