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3.0万m3/d)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3.0万m3/d)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响水灌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3.0万m3/d)项目检测服务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3.0万m3/d)项目检测服务

1.2项目地点: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

1.3工程内容和规模: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3.0万m3/d)项目,工程造价8725.12万元(此价格不含设备及附属工程)。

1.4项目工期:自试验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至所有工程竣工证书签发之日止,满足工程进展需要。

1.5委托范围:工程质量检测、材料试验等国家规定必须检测的项目,详细检测项目见附件(不限于,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超出投标人资质之外的专项检测部分,中标人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检测,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桩基静载检测费、设备检测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6检测质量要求:试验检测程序符合规范,并对试验结果承担责任。

2、资格条件:

2.1资质等级: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备案)证书》或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2.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经过培训合格,具有《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2.4其他要求:

①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③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本单位正式职工条件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由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未在投标人之外单位受聘或任职,也没在其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4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10月~2018年3月或2017年11月~2018年4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计算:以银行汇款缴纳的,按中标价的8%,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银行存款方式补足。

5、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6、工程付款: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已出检测报告检测费的70%,完成所有检测项目后且全部出具检测报告后一月内结清全部费用。

7、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7.1由投标人自行到响水县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xsggzy.cn)“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韦工,电话1340178 5187。

7.2投标人只有在交纳招标文件的资料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派员在开标地点负责收取上述费用(售后不退)。

7.3本工程招标过程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补充规定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县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xsggzy.cn)“工程建设-招标答疑和最高限价”等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8、联系事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响水灌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内地址:建军东路84号501室

邮编:224631邮编:224002

联系人:吴大伟 联系人:韦工

电话:0515—******** 电话:134 0178 518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服务 污水处理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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