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川维化工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脱硝、脱硫及除尘改造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川维化工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脱硝、脱硫及除尘改造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川维化工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脱硝、脱硫及除尘改造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川维化工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化计〔2017〕639号《关于中国石化川维化工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集团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中国石化集团资产公司在投资计划中统筹安排。中国石化川维化工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脱硝、脱硫及除尘改造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川维化工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脱硝、脱硫及除尘改造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 中国石化川维化工公司热电装置区域内 。
2.3建设规模:对现有#1、#2、#3、#5、#9共5台煤粉锅炉进行脱硝、脱硫及除尘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2.4建设总投资:工程总投资约 24329 万元。
2.5计划工期:基础工程设计计划完成时间为中标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分批分阶段改造,最后一批改造中间交接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具体节点时间以技术规格书和甲方批准的网络计划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本次招标范围:中国石化川维化工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中除锅炉本体改造以外的脱硝、脱硫及除尘改造等全部工程的设计(含基础设计和详细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供应、施工(建筑、安装及与项目有关的建构筑物及旧设施的拆除、运输及项目甩头工作)、调试开车、性能考核(含投运后经168小时满负荷运行考核达到合同要求)等从设计到竣工验收合格直至交付正常使用质量保修期满为止的全部EPC总承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个标段的基础设计(含概算编制) (执行中国石化工程建设管理标准-《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规定编号SPMP-STD-EM2003-2016)、详细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引进专有技术和专利使用(如需要)、所有设备、材料采购供应、进场检验及保管、编制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书、工程施工(包括:建筑、安装及与项目有关的建构筑物及旧设施的拆除、运输及项目甩头工作等全部施工内容)、各类检验、检测及技术服务、调试开车、协助配合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及归档、工程保险(需承包人保险的部分)、培训,装置达标期的开车生产指导、开车保镖(投运后经168小时满负荷运行考核达到合同要求止)、编写固定资产清册和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编写设计工作总结、施工工作总结、竣工验收直至项目质保期满等,即从本招标项目设计到交付正常使用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满为止的全部EPC总承包工作内容(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同时对总承包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费用等全面负责。
本标段估算合同金额约人民币20600 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或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或电力行业专业乙级+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及以上资质。
(5)近三年(2015年1月以来,以签订合同为准,下同)具有类似性质和规模的燃煤锅炉(煤粉炉)超低排放EPC总承包业绩且投运(具有第三方性能检测报告)。
(6)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三年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没有发生过特大安全事故;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工程公司或设计单位(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承担过类似建设项目,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投标人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有与本工程规模和性质类似的燃煤锅炉(煤粉炉)超低排放项目(已成功运营)的设计或EPC总承包经验业绩(本文件的业绩特指设计单位和其专业人员完成),5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证明文件为复印件,必须加盖业主单位行政章(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书原件备查)。
(2)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5年1月以来具有类似性质和规模的燃煤锅炉(煤粉炉)超低排放项目EPC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5年1月以来有环保、电力或石油化工EPC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5年1月以来以来具有类似性质和规模的燃煤锅炉(煤粉炉)超低排放项目EPC工程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1月以来以来具有类似性质和规模的燃煤锅炉(煤粉炉)超低排放项目EPC工程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类似工程指(以下同):240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煤粉炉)超低排放技术项目。
3.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并放弃投标,除非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等情形,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18 年 4 月 2 日至 2018 年 4 月 8 日(每天 9 时 00分至 17 时 00 分);
(2)购买地点:重庆市长寿区维江路36号1105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2000 元,售后不退。
(1)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银行缴款回执单(请缴纳至本款第(2)条招标人开户银行及帐号内,并注明是 “购买川维化工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购买费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1.纳税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需提供此项信息)。
(2)收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长寿支行川维分理处
联行号: ********0587 (工行)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行号、帐号和联行号(见附件)。
(6)填好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见附件)。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0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前均可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2018 年 4 月 24 日 8 时 00 分至 9 时 00 分
6.3截止时间:2018 年 4 月 24 日9 时 00 分。
6.4递交地点: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线上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重庆市长寿区迎宾路39号开评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 年 4 月 24 日9 时 00 分。
7.2开标地点: 重庆市长寿区迎宾路39号开评标室。
7.3开标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迎宾路39号开评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
1.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维江路36号(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 ;
2. 邮编: 401254 ;
3. 联系人: 黄春晓 ;
电话: ********202 ;
传真: ********488 ;
电子邮箱: huangcx.swnl@sinopec.com 。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12.注意事项
12.1本项目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请潜在投标人首先办理注册入库手续,加入投标人库,成功后申领企业CA,并在相应招标项目上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成功后前往指定地点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并在交易系统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否则无法进行投标和评审。
12.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制作软件安装成功后,运行插件检测工具,确保系统环境、插件配置完整。
12.3 加密电子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系统递交,通过模拟解密,测试加密文件解密的有效性。开标时需自行携带电脑,自备无线网络、企业CA参与投标,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请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场所。
招标人: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2018年 4 月 1 日
附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及类别 | 中国石化川维化工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脱硝、脱硫及除尘改造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 |
招标项目编号 | ||
规定发售地点 | 重庆市长寿区维江路36号(中国石化川维化工公司综合管理中心) | |
规定发售时间 | 2018 年 4 月 2 日至 2018 年 4 月 8 日 每天 9 时 00分至 17 时 00 分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
固定电话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投标人购买人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固定电话 | ||
手机号码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投标标段 | ||
购买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发售人 |
附件2:开票信息登记表
开票信息登记表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川维化工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B********130*****001
纳税人名称: |
地址: |
纳税人识别号: |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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