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花卉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市委办公厅花卉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受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委托,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市委办公厅花卉租赁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市委办公厅花卉租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LZB-2018-B-0103
二、项目内容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金额 |
第1包 | 其他服务 | 服务期限两年,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在指定位置摆放指定花卉。 | 18万 |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两年总预算18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
第1包预算为18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招标方法。
4.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招标方法。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属新注册的企业(自企业注册日至开标日不足一年的),应出具验资报告的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3. ★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还应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4. ★投标人需提供最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和缴纳税款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如没有,则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 ★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7. ★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8. ★项目需求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年3月30 日至2018年4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51增1号新华园大厦3层)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携带移动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300.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4月 4日14:55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年4月 4 日15:00分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51增1号新华园大厦3层第一招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鸿亮
2.联系电话:***-********131*****88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郭洪起 ***-********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51增1号新华园大厦3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4.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红旗南路支行
联行号:********9055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2.投标人最迟于2018年4月 3 日16: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同时将递交保证金后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开标时须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备验。
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 30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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