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批文为《G358线(旧S304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G241线(旧G321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G321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东路养函〔2018〕7号)、(桂东路养函〔2018〕9号)、(桂东路养函〔2018〕8号),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及地方自筹等。项目招标文件已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管理局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G358线石狮至水口K167 712~K212 740段(旧S301线苍梧至贵港K30 700~K75 546)位于藤县境内,路线全长44.028km,为二级公路,计算行车速度60km/h;G321线广州至成都K346 000~K384 051段位于藤县、路线全长80.772km,为二级公路,计算行车速度40km/h;G241线呼和浩特至北海K384 051~K421 000段位于梧州市藤县境内,路线全长67.624km,为二级公路,计算行车速度40km/h。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4个月。土建工程施工招标的范围为交通安全设施。本招标路段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量见下表:
合同号 | 起讫桩号 | A级混凝土护栏(m3) | 混凝土护栏钢筋(Kg) | B级路侧波形梁钢护栏(m) | 公路标线(㎡) | 标志牌 (块) |
№T | G358线K167 712~K212 740 (旧S301线苍梧至贵港K30 700~K75 546) | 413.9 | 20372.9 | 356 | 1542 | / |
G321线K346 000~K384 051 | 330.55 | 19521.4 | / | 6366.5 | 19 | |
G241线(旧321线) K384 051~K421 000 | 604.46 | 34091.49 | / | 4202.5 | 15 | |
合计 | 1348.91 | 73985.79 | 356 | 12111 | 34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交通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的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各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时间在2013年4月1日以后)完成过一个标段合同金额为200万元以上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被限制参与工程投标受惩黑名单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级、A级、B级和C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及《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7〕44号)的规定执行。
3.4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将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的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相关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 月29日至2018年4月 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新梧州高中旁))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可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如授权代理人参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单位介绍信原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叁份,且以上资料检查合格才可购买文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全新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所授权标段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即购买招标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4标书费支付:现金支付。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本次招标文件不提供电子文档及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 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新梧州高中旁))。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补遗书的方式招标人如需要发布补遗书的,则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梧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wzgcjsx2.gx.cn/)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注意查询,在收到补遗书通知后将确认回执传真至招标人,否则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补遗书。
8. 质疑与投诉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活动有质疑或投诉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出。
9.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公路 招标代理人:广西机电设备招标 管理局 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工 、王工 联 系 人:梁工、莫工
电话:0774-******* 电 话:****-*******
传 真:0774-******* 传 真:
地址:广西藤县藤州镇津南路162号 地 址:藤县藤州镇金桃八街
50号4 楼
邮编:543300 邮 编:543300
10. 交易服务单位单位名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新梧州高中旁))。
11.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771—*******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公路管理局
2018年3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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