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金垭卫生院招标公告
卫生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金垭卫生院招标公告
阆中市卫生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金垭镇卫生院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阆中市卫生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金垭镇卫生院已由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阆发改[2009]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阆中市卫生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灾后重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阆中市金垭镇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阆发改[2009]12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5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天元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阆中市金垭镇;
2.2工程规模:重建门诊综合楼及其附属工程
2.3工程投资:约210万元;
2.4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要求范围;
2.6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两年(2007年、2008年)内已完成每个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业绩2个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近两年(2007年、2008年)内已完成每个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业绩2个及以上。
3.4其他要求: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3.5省外申请单位须提供《四川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和《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5月 22 日至2009年 5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阆中市卫生局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收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5)省外申请单位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和《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其他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注:
(1)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加盖的投标单位章应是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2)投标人提供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超过了有效期,但投标人在有效期届满前按规定向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了申请,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因此,超过了有效期,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证件,应附行政机关受理延续申请的证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地点为南充市国家投资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阆中市金垭镇卫生院
联系地址: 阆中市金垭镇金垭场
联 系 人:罗先生、陈女士、常女士
联系电话:139*****071、151*****992、135*****626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元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阆中市锣锅巷132号云龙大厦
联 系 人: 王小姐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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