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党政服务中心1#楼电梯增设实用功能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师市党政服务中心1#楼电梯增设实用功能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师市党政服务中心1#楼电梯增设实用功能设备材料采购</?xml:namespace>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师市党政服务中心1#楼电梯增设实用功能设备材料采购已由招标人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师市党政服务中心1#楼电梯增设实用功能设备材料采购
2.2 建设地址:石河子
2.3 工程投资额: 万元
2.4本次公告共分 一 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师市党政服务中心1#楼电梯增设实用功能设备材料采购、制造、运输、调试、验收、维护、使用培训、保修等有关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有能力提供本次售后服务的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电梯制造厂家授权的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投标能力。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3日18时止,在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报名时请将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 电梯制造厂家授权的授权书、法定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证明文件原件,合法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招标项目所需检验报告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4日18时止,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持介绍信发售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河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河子市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1-C2号
邮 编:832000 邮编:832000
联系人:于胜勇 联系人:朱海英 、段媛
电 话:135*****869电话:130*****559 、147*****629(办)
2018年3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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