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洲·梧桐里大门及综合楼石材干挂工程招标公告
瀛洲·梧桐里大门及综合楼石材干挂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瀛洲·梧桐里大门及综合楼石材干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州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瀛洲地产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瀛洲·梧桐里大门及综合楼石材干挂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瀛洲·梧桐里大门及综合楼石材干挂工程;
2、工程地点:瀛洲.梧桐里项目建设地点;
3、工程类型:建筑工程;
4、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
5、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内容:瀛洲·梧桐里大门及综合楼石材干挂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8、合同估算价:约75万元。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企业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2)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 按苏建管企〔2008〕19号规定:未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外省企业由企业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
5)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投标人于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7日(双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至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5#登壹大厦14楼1603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企业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017年12月-2018年2月)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前来报名,招标文件每份600 元(售后不退)。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五、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六、本公告发布媒体: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府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瀛洲地产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5#登壹大厦14楼1603室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传真: ********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9*****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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