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存储备份系统项目
广州市公安局存储备份系统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04-ZB002A
2.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存储备份系统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0;
4.招标内容:广州市公安局户政处新建备份系统,存储系统升级维护,需新采购包括磁盘阵列1台、备份管理软件1套、PC服务器1台、及部分小型机设备,并对整个存储系统优化改造。
5.项目实施地点: 广州市起义路200号。
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70天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7.对投标人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
7.1.投标人要求为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在广州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7.2.投标人在广州的服务机构有稳定的不少于6名技术服务人员的服务队伍;
7.3.投标人2002年以来有不少于两个的存储系统建设(合同金额80万以上)成功经验,以合同及验收报告为准;
7.4.投标方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国家级或省);
7.5.投标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合同时提供本项目涉及主要硬件设备和备份软件原厂商供货确认函及保修服务确认函、原厂商出示的售后服务条款的确认函;
8.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1份,报名材料通过现场审查通过后可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8.1 投标申请公函(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
8.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8.3 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04年3月4日至2004年3月11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10.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将有关疑问书面传真和电邮至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未作书面提问的恕不回答。
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4年3月30日(星期二)上午9:00。
12.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连新路45号广州市信息中心 九楼会议室。
13.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5号10楼
传真:***-******** ********
联系人:郭小姐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2:30-5:30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四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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