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各单位信息设备采购项目之三
广州市各单位信息设备采购项目之三
询价邀请函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标准与编码信息所,广州大学,广州市血液中心,广州市东教街道办事处,广州市芳村区农业水利局,广州市穗东街道办事处,广州市劳教工作管理局,广州市芳村区司法局,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广州市黄埔区农村水利局,广州市园林科学研究所,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广州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踊跃参与。
1.询价文件编号:GZIT2004-XJ021;
2.项目名称:广州市各单位信息设备采购项目之三;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30201,A030299;
4.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包括15个子项,分别如下:供应商必须对子项目1-5,6-9,10-14,15-17整体投标,且必须对单个子项分别报价。
子项目1: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台式电脑15套;
子项目2: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台式电脑3套;
子项目3:广州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台式电脑2套;
子项目4: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计划生育服务所台式电脑1套;
子项目5:广州市政协办公厅行政处服务器1套;
子项目6:广州大学笔记本电脑1套;
子项目7:广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台式电脑1套;
子项目8: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学校服务器1套;
子项目9:广州市东山区科学技术协会笔记本电脑1套;
子项目10: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台式电脑42套;
子项目11:广州市土地使用费征收管理所笔记本电脑1套,台式电脑1套;
子项目12: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台式电脑1套;
子项目13: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1套;
子项目14: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笔记本电脑1套;
子项目15: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采购中心交换机2套;
子项目16:广州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液晶显示器1套;
子项目17:广州市政府办公厅U盘20套,移动硬盘10套;
5.项目实施地点:以上各采购单位;
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7.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
7.1.供应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7.2.供应商必须有本地化服务机构,能够提供直接的现场技术支持以及上门安装服务;
7.3.供应商必须出具所投电脑原厂商的经销、代理证书或授权书以及产品说明资料;
8.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04年3月5日至2004年3月1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凭单位证明(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到本中心免费领取询价文件;
9.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报价文件拆封和公开唱价的时间和地点:2004年3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00;广州市连新路45号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12楼第三会议室;
10.联系方法:有关此次询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5号10楼
传真:***-******** ********
联系人:郭小姐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2:30-5:30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00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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