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招标公告
锅炉招标公告
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关于平湖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中心锅炉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受平湖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行政中心锅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平政采招-公(2009)第06号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锅炉4套,其中承压热水锅炉(WNS2.-1.0-Q)Q=2100KWN=7.5KW供回水温度95/75℃承压1.0Mpa,2套,立式蒸汽锅炉(LSS1.0-0.8)定额蒸发量1T/h2套,管道若干等配套设备及安装,详见招标清单和施工图纸。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条件的:(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锅炉制造企业B级(含)以上资质证明和锅炉及配套设备安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明及施工安装人员相关资质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9年5月21日至2009年6月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新华南路323号新华书店四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6月10日 上午09:30
六、投标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四楼)
七、开标时间:2009年6月10日 上午09:30
八、开标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四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00
交付方式: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当法人代表不能来购买的,则需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锅炉生产及设备安装的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施工安装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交纳¥20000元(汇票)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附电子文档,供应商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U盘或其他存储设备,以便拷贝电子文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四楼)
联系人:小胡(中心),朱先生(采购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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