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新增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受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水泥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水泥(规格型号普通硅酸盐32.5级,采购数量:5400T) [招标编号:TRZBC*******]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2009年新增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水泥采购规模
用户地点(交货地点) 村 名 规 模(户)
隆阳区
丙麻乡 太和村 193
河西村 220
回龙村 185
阿贡田村 31
奎阁村 63
河新村 50
迭水村 96
西邑乡 红土村 209
瓦渡乡 瓦渡村 239
杨柳乡 岩头村 734
蒲缥镇 双河村 800
水寨乡 上江边村 80
辛街乡 绍家山村 100
合计 13 3000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a)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
c) 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产品检验的相关有效合法证书;
d) 供货商须是生厂家;
e)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f)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一式二份)。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须装订成册标明正本、副本(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上述格式提供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并逐页加盖鲜公章递交,参加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继续参加投标,资料不退还。
四、若投标申请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上述二、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招标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第十五条之规定选择数量合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报名时间:2009年05月21日上午8时00分至 06月 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上下班,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逾期恕不受理。
七、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八、招标文件发售及其它未尽相关事宜请与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九、代理公地址:保山兰都饭店商务北四楼406室
联系人:杨菊芬 张锋 电话:****-******* 传 真:****-*******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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