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鹤峰县农业局委托,对鹤峰县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鹤峰县农业局
2、采购编号:HFXZFCG2018—040号
3、项目名称:鹤峰县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4、资金来源:扶贫资金
5、采购预算:总投资约400万元
1、采购内容及需求:采购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投标单价控制价为10元/瓦,投标人按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预算价应包括方案设计、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培训、质保期(三年)内全包维保服务等费用,且投标报价超标包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2、建设规模:
全县一期建设8个50KW村级扶贫光伏电站。
3、工程实施地点:
1)村级扶贫光伏电站:在鹤峰县境内的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燕子镇大岩村、铁炉乡铁炉村、邬阳乡三园村、中营镇柳家村、太平镇枞阳坡村、太平镇祝家台村、太平镇三岔口村、容美镇吕坪村)。
4、工期要求:
(1)60日历天; 8个50KW村级扶贫光伏电站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5、招标范围包括:光伏电站的前期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6、报价方式:所有投标人必须按照全县8个50KW村级扶贫光伏电站的规模报价,其价格最终形成投标单价,中标后按中标单价承接相应标段。
(三)中标人的选取及中标价的确定:
1、中标人
(1)经评审的投标人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投标人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2、中标价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确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响应的投标价。
(四)结算原则:
结算原则=中标单价×(50KW ×8个)。
(五)付款方式:
1、工程实施中按进度付款。中标单位完成项目备案,取得发改委备案证后支付工程款的35%;
2、主要材料如光伏组件、逆变器进场后支付工程总价款的35%;
3、工程具备并网条件后,确保工程达到预期效果满一年后支付工程总价款的30%;
(六)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
1、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中标后有能力进行光伏产品生产或施工的企业,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如果光伏产品生产或施工企业中标后自行进行设计的: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C、光伏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3如果光伏产品生产或施工企业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设计企业进行设计的,被委托的光伏工程设计企业资格必须符合上述“2.2光伏工程设计企业”中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5、信誉要求:必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时在“信用中国”网上查询结果并打印为准)
6、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参与过光伏项目的经历(须附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须承诺“拟任项目经理确保能够驻现场管理本工程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报名时间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等:
请申请人于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9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2: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鹤峰县招标代理部(后坝路人力资源市场对门)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县民政局办公楼)六楼。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 24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4月 2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交易大厅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鹤峰县农业局
地 址:鹤峰县九峰大道
联 系 人:钟主任
电 话:186*****319
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鹤峰县后坝路(人力资源市场对门)
联 系 人:易女士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 话:****-*******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