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公安局关于对电子信息采集功能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灵武市公安局关于对电子信息采集功能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武市公安局关于对电子信息采集功能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灵武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3月31日12:08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8年03月31日11:59至2018年04月04日17:00 | ||
预算金额 | ¥11.3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主任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武市新区灵州大道南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主任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唐龙 ****-******* |
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武市公安局关于对电子信息采集功能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武市公安局关于对电子信息采集功能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XB-2018-C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武市公安局
地址:灵武市新区灵州大道南侧
联系方式:王主任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唐龙 ****-*******
代理机构地址: 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5、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的资质:6.1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经营业务范围内须包含: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等相关业务;6.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6.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4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5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3月31日 11:59至2018年04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1.32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报名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3月31日 12:00至2018年04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4月09日 16: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9日 16: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4月09日 16: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灵武市公安局关于对电子信息采集功能区改造工程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公安局委托,为灵武市公安局关于对电子信息采集功能区改造工程组织实施国内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具体采购事项如下:
2、采购编号:NXXB-2018-C09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内容简述:电子信息采集功能区改造工程清单
序号 | 名称 | 详细性能以及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防盗门 | 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3 | 2600 | 7800 |
2 | 工位桌 | 详见招标文件 | 组 | 24 | 1500 | 36000 |
3 | 椅子 | 详见招标文件 | 把 | 24 | 460 | 11040 |
4 | 标识及门牌 | 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1000 | 1000 |
5 | 档案室玻璃隔墙 | 详见招标文件 | 平米 | 7.8 | 500 | 3900 |
6 | 防爆玻璃门 | 详见招标文件 | 平米 | 22.54 | 1550 | 34937 |
7 | 机房隔离栅栏 | 详见招标文件 | 平米 | 22.62 | 450 | 10179 |
8 | ups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8324 | 8324 |
合计 | 113180 |
预算总金额11.31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详细参数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8本次招标严禁挂靠投标。
6.1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经营业务范围内须包含: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等相关业务;
6.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4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5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注: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原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
②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7、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及方式:现场报名,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日(08:30-17:30)至4月4日(8:30-17:30),到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报名成功后,于2018年4月2日(08:30-17:30)至4月4日(8:30-17:30),到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8、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4月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时间15:30-6:00,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开标(投标)地点: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二楼开标室)
注: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以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核实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截止投标时间前;退付投标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提缴账户)进行原路退回。
9、采购单位:灵武市林业局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10、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龙联系电话:182*****288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至开标前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该项目“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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