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加工园路灯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农副产品加工园路灯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口区农副产品加工园路灯及安装工程施工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东河国资政采工[2009]022号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河口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滨路649号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河口区河庆路175号
工程名称:河口区农副产品加工园路灯及安装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所有路灯及安装工程,包工包料,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
工程规模:本工程已经批准建设, 并以东河发改发[2009]046号文件对本次招标工程进行立项批复。采购内容为施工图纸内所有路灯及安装工程。其中,南北向道路1条,全长1142米,安装双臂路灯52盏;东西向道路一条,全长550米,安装双臂路灯26盏。路灯杆为热镀锌杆,灯杆壁厚4mm,双灯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投资概算:本工程投资概算为人民币94万元。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工程地点:河口区海盛路以西,北外环以南,八吕村以北。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叁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东营市2009年度建筑企业备案登记表、河口区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同时购买招标文件,交纳图纸押金领取施工图纸。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2009年5月21日至2009年5月27日16:00时前(正常上班时间)。
发售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河口区河庆路175号开元大厦二楼)。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15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图纸完整交回后无息退回。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建设局七楼)。
联 系 人: 胡先生 宋先生
传真电话:(0546)*******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监察局、审计局、发展和改革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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