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枢纽项目部--工农兵路--钢栏杆(道路工程)
呼和枢纽项目部--工农兵路--钢栏杆(道路工程)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采购量 |
钢栏杆(道路工程) | 米 | 92 | |
钢栏杆(定型栏杆,坡道使用) | 米 | 17 |
收货地: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回民区 海拉尔西街工农兵路
需求类型:现货
1、收货地址:海拉尔西街工农兵路
收货条件:需达到国家标准且正规合格厂家生产并附有相关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要求
请随货附发票、材质单、检验报告、合格证等,货物清点请给现场收料人员留存1份,否则拒绝收货。
期望收货日期为暂定时间,下单后供方应立即安排发货,按约定时间送到我方施工现场。
2、报价要求:
报价须上传产品相关技术参数、产品图片资料、产品说明,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须含税含运费及安装(或技术指导)必须按照附件所要求尺寸及包装进行约定,如到货尺寸或技术标准不符则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在报价有效期间,供应商可多次报价/调整报价,以最低的一次报价为准。
报价为交货价,填写的报价单价应为包含运杂费、税费等。
为防止恶意报价,不能按报价单价执行供应的供应商,将限制其在采购必应专区对中铁六局呼和公司的交易行为。
3、供应要求:
货到现场后在使用过程若发现质量问题直接做退货处理并由商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结算要求:
要求发票与货物同时寄出。
本次采购为中铁六局呼和公司网络集中采购,按中铁六局呼和公司呼和枢纽项目部网络竞价采购结算流程结算并支付。
发票开票信息:
1、在发票的备注栏中写明:东影路
2、发票中:收款人、复核、开票人、销售方(章)必须填写齐全
3、发票专用章不用压盖金额和备注信息
4、所开发票为(17%增值税专用发票)
户名: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账号:150*****90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市铁路支行
税号:****************7T,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西街11号,电话****-*******
付款比例:100%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付款周期:详见采购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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