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空气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其县(市)级空气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09]103号(总第1942号)
2、招标内容:本次建设项目共2个分包,分别为:
A包:开封市、洛阳市、周口市、商丘市、焦作市、新乡市、鹤壁市、濮阳市、安阳市、平顶山市、许昌市、漯河市、三门峡市、驻马店市等14个省辖市所辖县(市),共建设46套点式空气自动监控系统;
B包:信阳市、南阳市等2个省辖市所辖县(市),共建设13套长光程空气自动监控系统。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2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产品(PM10分析仪、SO2分析仪、NO-NO2-NOX分析仪、臭氧校准仪、气体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气象五参数监测仪、VPN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采购的授权书(授权书原件必须装订进投标文件正本);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能力,并能按项目技术要求供货、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及相关服务;
3.5投标人近3年(2006年~2008年)至少具有1个空气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的成功案例(含3个及以上空气子站的集成),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验收报告);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于2009年5月5日起,每天9:0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A包:人民币 1500元/套,B包:人民币 800元/套,售后不退。
(2)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9年5月26日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第一会议室。
6、采购人定于2009年5月26日9:30(北京时间)在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第一次会议室举行开标大会,届时投标人代表应到场参加。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路14号院9号楼406室
邮 编:100081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南联络方式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邮 编:450002
联系人:王明军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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