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蓟服务区高速下行加油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津蓟服务区高速下行加油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津蓟服务区高速下行加油站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津蓟服务区高速下行加油站改造工程已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批准实行采购,建设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津蓟服务区高速下行加油站改造工程。本项目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2 计划工期:进场施工之日起40天。
2.3 建设地点:天津市蓟州区,津蓟服务区高速下行加油站。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必须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
3.2、承包商派驻现场项目部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主管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和派驻现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除具有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外,还需持有《中国石化承包商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此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项,在施工进场前满足即可。
3.3、承包商必须取得主项资质等级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4、承包商必须取得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或其他同级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5承包商必须取得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他同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工程相关范围。且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3.6项目部人员配置:
(1)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2)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
3.7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8法人代表盖章的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受委托人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分(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403室)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七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18年4月25日9时30分。
5.4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七楼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
6.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人民币 叁万 元整。
6.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支票或电汇的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七. 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公章)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338号
联系人:任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联系人:侯工 电话:********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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