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同心县人民医院窗帘及医用隔帘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同心县人民医院窗帘及医用隔帘采购项目

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同心县人民医院委托,对同心县人民医院窗帘及医用隔帘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同心县人民医院窗帘及医用隔帘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杨硕 联系电话:182*****100

二、采购编号:同财(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预算价(元)

备注

1

窗帘及医用隔帘

630000

供货+安装

五、工期:5天

六、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不划分标段

6.1项目实施地点:同心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

6.2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七、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

7.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窗帘)、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7.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4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7.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评审前查询参与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并现场打印网络版本后由投标人签字确认留存原件记录,同时要求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单独提交信用中国截图加盖公章和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原件;

7.6投标人须提供由采购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现场勘察函》;

7.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备注:生产商家和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投标,不接受自然人参加投标。

八、投标单位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4月9日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系统。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自治区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吴忠市办理地点:吴忠市利通区李园二期南门口航天信息门店(政务大厅红绿灯向东150米),联系电话:王亮182*****239/****-*******

8.2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支付文件费,然后下载招标文件。

8.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及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8.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支付文件费。

8.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

9.1缴纳账号: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投标单位必须以单位公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

9.2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8年4月20日17:00时止(超过本时间段所缴纳保证金为无效投标,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印凭证为准)。

十、公告发布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gov.cn)同时发布。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答疑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 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1.1开标时间:2018年4月23日下午14:30时

11.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23日下午14:30时

11.3开标及投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11.4开标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5监督单位:同心县财政局;电话:139*****253

十二、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12.1采购单位:同心县人民医院

12.2地址:宁夏吴忠市同心县

12.3联系人:马卫星电话:137*****458

十三、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3.1代理机构: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2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C区

13.3联系人:杨硕 电话:182*****100

十四、公告期限:与报名时间同步

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一日


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18/04/01 21:46:23

标签: 医用隔帘 窗帘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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