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古研究所 考古所专业设备招标公告

文物考古研究所 考古所专业设备招标公告

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省考古所专业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省考古所专业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项目批复文件(项目采购 X【********】-3548号)批准,招标人为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批复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省考古所专业设备采购项目。2.2招标编号:LNFYZBDL-JL18-112C。2.3招标范围:摄像器材一批。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2.5交货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22号。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2.7采购预算:24万元。2.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9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3.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完成过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业绩。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材料加盖专用章):4.1.1营业执照副本。4.1.2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4.1.3近三年由相关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4.1.4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具有至少一项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项目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和项目验收单。4.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1.6检察机关出具针对本项目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按高检会[2015]5号文)。4.1.7开户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文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4.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02日至2018年04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6:00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出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联系方式招标人: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22号联系人:刘庆彬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3850号联系人:王经理 邱经理电 话:****-********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业 考古所 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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