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审判法庭弱电系统及信息化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公告
新审判法庭弱电系统及信息化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德阳市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德市旌发改行审[2018]2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德阳市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德市旌发改比[2018]4号。
2.项目概况2.1项目业主: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2.2建设地点:德阳市龙泉山路与黄浦江路交汇处西南角
2.3项目规模:弱电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中心机房系统、安防监控系统、一卡通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出入口安检系统、信息联动控制系统、通信系统、时钟同步系统等);信息化建设项目(高清科技法庭系统、数字化会议室系统、执行指挥系统、集中控制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移动办公系统、桌面云系统、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便携式巡回审判法庭、应用系统等)。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04月
2.5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
2.6项目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
2.7代理招标估算金额:2000.00万元
3.1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
3.2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信息产业类分类项目业绩。
3.3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04月10日10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比选技术服务费200.00元。
5.1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德阳市旌阳区玉泉路229号)。
5.2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1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比 选 人: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地 址:德阳市旌阳区玉泉路229号
邮 编:618000
联 系 人:向孝松
电 话:08382562632
传 真:0838256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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