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区工程建设(1期)勘察、设计与施工招标公告

安置区工程建设(1期)勘察、设计与施工招标公告

衡南县金盘村安置区(樟树湾小区)工程建设项目(1期)勘察、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南县金盘村安置区(樟树湾小区)工程建设项目(1期)已由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18] 8号文和南发改招[2018] 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湖南梦东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招标人为衡南县金盘村安置区(樟树湾小区)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南县金盘村安置区(樟树湾小区)工程建设项目(1期)勘察、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南县云集镇车江片区金盘村。

2.3 建设规模:衡南县金盘村安置区(樟树湾小区)工程建设项目(1期),该项目建设(1期)占地211.19亩(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拆迁房屋面积91836m2,拆迁户数407户,拆迁人数1730人,新建安置住宅等,总建筑面积106261.45 m2,其中:新建集体配套用房、住宅98564.06 m2,小学、幼儿园6889.07 m2,村委会办公室808.32 m2,配套建设小区道路、绿化、给排水等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5586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经审查的设计施工图纸和衡南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2.4 计划周期:勘察设计、施工总工期为6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部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标准,施工部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要求及建设部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衡南县金盘村安置区(樟树湾小区)工程建设项目(1期)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总承包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服务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手续(处于有效期内);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60周岁以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关键岗位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9月-2018年2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并提供社保查询网站及密码),且无在建工程;

3.3 凡具备以上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为建筑施工企业)和各成员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3家;

3.4.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如以同一资质参与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5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协调等方面须具备相应实施能力;

3.6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联合体各方须提供公告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含勘察、设计、施工)、法定代表人(含勘察、设计、施工)、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12年版)》制定的“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小写:800000.00元)。

5.2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联合体各成员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4月2日~2018年4月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牵头单位先使用CA锁进行注册后,联合体成员单位再同时使用CA锁,才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6.2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将被拒绝。

6.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由牵头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衡南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的监督,电话:0734-8983753。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南县金盘村安置区(樟树湾小区)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衡南县金盘村安置区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575242823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大道19号今朝大厦21楼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1867477116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勘察 安置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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