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卫信息咨询中心”股权转让专项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金卫信息咨询中心”股权转让专项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湖北金卫信息咨询中心”股权转让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20万元

三、资格要求

1、投标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投标商必须是2018年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确定的法律服务定点机构;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应具备司法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6、投标商应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证明;

7、投标商应能提供可靠地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中标后不得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

四、具体内容

1、与蓝星公司及其他股东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协商,并取得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等文件;

2、对股权转让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制定股权转让方案,参与采购人关于本股权转让项目的重大会议与商务谈判,拟定转让标的企业内部决议文件;

3、协助取得准予股权转让的批复文件;

4、协助选定审计及资产评估机构,由其为“武汉蓝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和资产评估报告,并跟进相关工作(审计及资产评估机构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5、就股权转让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与产权交易机构接洽,并依产权交易机构要求准备产权交易材料,保证股权交易顺利挂牌;

7、在确定股权购买人后,协助办理合同签订、交割及股权变更登记等工作;

8、办理、出具其它与股权转让相关的手续及文件;

9、双方协议约定的律所应承担的有关工作。

五、中标规则

采购人从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合同签定

评标后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遇特殊情况,经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协商可以延期5个工作日签订书面合同。

七、付款方式

合同书签订后,待项目工作全部结束并交付验收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项目款,中标供应商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

八、免费领取询价(单)文件时间和地点

1、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8年4月2日起至2018年4月11日止(节假日除外),地点:湖北省卫生计生委B406室。

3、供应商领取询价(单)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九、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9:30时前送至湖北省卫生计生委B栋406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

标签: 专项法律服务 股权转让 信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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