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江安城六期(10#地块)”前期物业招标公告
“蓝光江安城六期(10#地块)”前期物业招标公告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海润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对“蓝光江安城六期(10#地块)”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1、建筑规模:
本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35367.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7798.81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总面积为141470.4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38583.6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2425.27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620.14平方米(含业主委员会议事用房面积为43.22平方米);地上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6708.80平方米,其中首层架空部分建筑面积为3618.93平方米,垃圾用房建筑面积为11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50619.57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为43419.01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为2196.00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676.51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的综合容积率为4.00,建筑密度为25.55%,绿地率为30.31% 。
本建筑区划按照规划设计建设机动车停车位1420个;按照规划设计建设非机动车地下停车位1464个。
四至范围:北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东至规划道路。
2、物业类型:住宅、商业
3、招标范围:前期物业服务
4、项目地点:双流区九江镇通江社区
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海润置业有限公司
三、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8年4月2日、2018年4月3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一环路西三段新一号教育宾馆2413室(联系电话:***-********)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符合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一年度信用积分累计高于75分;
(四)上一年度在双流区域内的项目没有被评为不合格项目的企业;
(五)在一个信用记分周期内,无单次减分超过25分或累计减分达到25分以上情形的企业
(六)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至成都一环路西三段新一号教育宾馆2413室(联系电话:***-********)。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二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地点
投标地点:成都市双流县长冶路122号华兴大厦附1楼,双流广都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
招标人:成都海润置业有限公司
2018 年4 月 2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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