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生石灰粉) 招标公告
物资(生石灰粉)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实验小学项目部
物资(生石灰粉)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1-DSSYXX-2018-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太原市万柏林区第三实验小学教学楼及门房工程业主为太原市万柏林区教育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实验小学项目部,使用单位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实验小学项目部。本项目所需的生石灰粉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3.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太原市万柏林区兴华西街与西中环交汇处向西300米,上庄街以北,倒渣路以西,学校属于完全小学,四轨制,共计24个班。总建筑面积为13878.8㎡;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13853.8㎡,结构:框架,层数:5层,高度:23.85m;门房建筑面积:25㎡,结构:砖混,层数:1层,高度4.2米。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4 付款方式:按月结算,货物全部到场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金额的5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条。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3日,每日9:00至 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第三实验小学项目部持: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扫描无效)。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投标人以现金方式或银行转账购买,如需电子版请于购买时自备存储设备。
6.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电汇或邮购方式发售。
6.4 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包件的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7.1 递交时间: 2018年4月6日上午9:00前。
7.2 递交地点: 太原市万柏林区第三实验小学项目部 。
7.3 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4 月 6 日 9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第三实验小学项目部。
8.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实验小学教学楼及门房工程项目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兴华西街与西中环交汇处向西300米
联 系 人:张兆军
电话:187*****702
1.招标物资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 单位 | 需用数量 | 报价包含内容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名称 | 交货地点 |
1 | 生石灰粉 | m3 | 965 | 包装、运输、装卸、包装及运输(含装卸)损耗、组装、验收、供方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维修费、维护费、检验试验费、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风险包干费、税金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 200 |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实验小学项目部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兴华西街与西中环交叉口 |
合计 | 965 |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2 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工地需求。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2.4 质量保证能力:满足项目质量要求。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附表2 | |||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物资种类 | ||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法人委托人 | |||
年 月 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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