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墩村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马墩村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张湾乡马墩村党群活动服务中心
张湾乡马墩村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张湾乡马墩村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名称)已在东海县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张湾乡马墩村村民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张湾乡马墩村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张湾乡马墩村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工程
2.项目标段编号:DHX********001
3.项目地点:东海县张湾乡马墩村
4.建设内容:土建、安装工程施工
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工程合同估算价:约90万元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均在有效期内);
三、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
②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自助打印记录,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
③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5】12号、苏清办【2005】32号、苏清办【2005】37号、苏清办【2006】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09】21号、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欠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3号、连清办【2017】5号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④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9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海县政务中心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2、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8年4月2日到2018年4月9日为止。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13日上午9时,地点: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湾乡马墩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海县张湾乡文卫路8号 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2楼
邮编: 222300 邮编: 222300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人:冒工
电话: 600495 电 话:178*****199
标签: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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