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东路改造工程第八标段(道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清河东路改造工程第八标段(道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清河东路改造工程第八标段(道路照明)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建发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清河东路改造工程第八标段(道路照明)工程

招标公告

重要提示:本工程为番禺区招标程序改革项目,招标程序和做法与以往有所改变,敬请投标人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并提交相关投标资料,并请密切留意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及番禺区建设局网站有关该项目的通知或公告。

根据番发改〔2008〕263号文和番发改〔2008〕267号文批准,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现对清河东路改造工程第八标段(道路照明)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河东路改造工程第八标段(道路照明)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建发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彭先生 联系电话: ***-********133*****226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1、招标内容:完成破路及路面修复,路灯基础,照明系统、供电系统所涉及电气设备等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施工图纸以及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工程规模:全长11.16公里,布灯方式采用双侧对称布置,灯距约35米,灯杆主要采用12米双臂杆和9米单臂杆,光源采用400W、250W和150W高效能高压钠灯,路灯数量约1400支;1.1米景观灯约200支;路面、人行道恢复工程。(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

本次工程招标设一个标段。

五、本工程的投标最高报价值为人民币 2083.685678 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报名及报名费用:

投标申请人应于2009年5月25日0:00时至2009年6月1日16:00时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投标报名及缴交报名费用。投标报名费100元。

八、报名及缴纳报名费用方式:

1、投标人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番禺区试点项目的外网投标报名指引》和《外网报名费收取模块用户手册》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会员区用自己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并完成网上投标报名及网上缴纳报名费。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分别打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和投标报名网上缴费回执(若因网络原因不能完成网上缴纳报名费,投标人可在履行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

2、投标登记时,投标人持网上投标报名回执和投标报名网上缴费回执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领取报名费发票。

九、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

3.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满足以下之一即可,但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须不少于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价):

(1)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不含暂定二级);

(2)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3)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

3.2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证书。

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项目负责人已取得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电力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项目负责人已以建造师身份在交易中心备案。(注:在项目开标前项目负责人不能办理更换或解锁的有关操作,网上报名时,投标人应确保所选取的项目负责人符合上述条件,且确保投标时和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一致)

5、报名资料核查前,投标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0、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其它有关本项目招标程序的说明:

1.本工程招标文件和图纸将作为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起发布,请投标人留意本公告附件并予以下载。对于招标公告和图纸的补充说明等问题,招标人将以补充公告或答疑形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番禺区建设局网站公开发布。若对招标文件或图纸有疑问,请在招标答疑专区以匿名方式提出。

2.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番禺区试点项目的外网投标报名指引》和《外网报名费收取模块用户手册》(也可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专区进行下载),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投标报名和网上缴纳报名费,并分别打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和投标报名网上缴费回执。网上投标报名回执和网上缴费回执为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的凭证,投标人应妥善保管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核验。未按时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或未缴交报名费(若因网络原因不能完成网上缴纳报名费,投标人可在履行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或未按要求打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的将丧失投标资格。

3.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招标人将在工程现场设置相应标志及说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标明的现场地址,按照图纸及招标人在工程现场设置的指示标志,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4.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投标申请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提出要求澄清的问题,所有问题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本工程项目专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申请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此澄清和解答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招标答疑”专区发布。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履行投标登记时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户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有效方式(不得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等方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履行投标登记时提交相关单据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确认后,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开具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登记时持年度保证金缴费证明卡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现场验证确认。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低于本项目所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则以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准,无需补充差额。

6.投标登记、开标、评标、资格审查当天工作程序及事项:

(1)投标登记。参加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应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番禺交易部缴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领取登记号码,并按登记号码顺序缴交招标文件费 200 元、图纸制作费 300 元和投标保证金 叁拾 万元后,履行投标登记。履行投标登记时,应出示按要求填写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限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网上投标报名回执、缴交投标报名费凭证或回执、缴交招标文件(图纸)制作费收据、缴交投标保证金凭证等资料原件以供核验。《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是投标申请人根据招标设置的资格审查条件自行进行的资格审查。

(2)报名资料核查: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查验投标人是否在广州市建委备案、项目负责人是否与报名时一致、是否以建造师身份网上报名。

(3)开标:招标人将依法对履行完投标登记手续且符合上述第(2)点要求的投标人当众开标。开标时仅对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等情况进行开标,不对报价予以排序。

(4)确定下浮率:评标前,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见证和招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从0-5个号码球中,通过随机方式摇出三个号码球(摇出后放入继续参与摇珠),取三个号码球的平均数作为下浮百分点数X(计算时保留两位小数点,末位按四舍五入原则计取,例如0.00%)。

(5)评标、定标:对参加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即不高于投标最高报价值,不低于投标最高报价值的70%的投标报价),按以下规则确定投标报价平均值:投标人在5-10人的,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11-30人的,去掉2个最高值和2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31-50人的,去掉5个最高值和5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51-100人的,去掉10个最高值和10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100人以上的,去掉20个最高值和20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得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乘以(100%-下浮点数X%)后得出评标参考值。将参加开标不超过最高报价值的所有投标人提出的投标报价对比评标参考值计算出相应的偏离值(即投标报价减去评标参考值的绝对值)。按照偏离值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投标人出现偏离值相同情况的,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的,采取摇珠方式随机确定排名次序),选取前9名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送专家评审。当前9名投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不足3名时,将视情况将投标报价排名在第10-20名的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依次送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在通过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中,按原投标报价与评标参考值偏离值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为第一至第三中标侯选人。

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参考值、偏离值均精确到“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出现“分”以下小数的,“分”以下的数值不予计算。若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参考值、偏离值出现“分”以下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8.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9.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必须由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十一、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以下单位反映:(1)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2)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电话********;(3)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投诉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建发监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21日

招标公告附件
1番禺区试点项目的外网投标报名指引.doc
2番禺试点项目外网报名费收取模块.doc
3流程图(基建办4.10版)16:00.doc
4清河东路改造工程第八标段(道路照明)5.19招标文件.rar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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