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C20180256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让胡路区环保局第三方环境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DZC20180256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让胡路区环保局第三方环境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质疑答复

DZC********项目各供应商:

一、采购单位对DZC********大庆市让胡路区环保局第三方环境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及有关问题进行了答复,具体答复如下:

问题1:环境监测能力(打分)项中2、有嗅辨人员加5分,嗅辨人员不能作为判定环境因素的条件,最终应以检测化验能力,科学检验报告为准,请求此项更为:在2017年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全省环境监测系统开展能力验证活动中获得全满意单位加5分。

采购单位答复1:不予变更。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14675-1993》,该方法为人的嗅觉器官测定法,方法中明确嗅辨员要经过专门的考试挑选和培训,其嗅觉合格者作为本标准方法需要的嗅辨员。目前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对嗅辨员和判定师的培训和考核在国内较为权威,认为经该实验室考核合格的嗅辨员和判定师组合有利于提高对各种臭气的嗅辩能力,有利于提高结果的准确性。所以同时具备嗅辨员和判定师是环境监测能力的一种体现。请供应商按照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问题2:人员及高精度设备配置情况(打分)中4、此条款中只要求需提供发票原件。此项要求不完整,为证明仪器设备符合要求必须配备有效检定或校准证书。请求此项更为:投标人拥有崂应3012H-D型大流量低浓度烟尘测试仪,加13分,必须提供发票原件及有效检定或校准证书。

答复2: 同意变更。该条款变更为:投标人拥有大流量低浓度烟尘测试仪(如崂应3012H-D型),加13分,须提供发票原件和有效检定或校准证书原件,以原件为准计分,并将上述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计分。供应商提供崂应3012H-D以外型号烟尘测试仪的现场须携带产品说明书及产品有效检定或校准证书原件作为核验依据并将说明书内符合排放标准的证明内容及检定或校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计分。

二、变更通知

1、打分项人员及高精度设备配置情况第4条变更为:

投标人拥有大流量低浓度烟尘测试仪(如崂应3012H-D型),加13分,须提供发票原件和有效检定或校准证书原件,以原件为准计分,并将上述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计分。供应商提供崂应3012H-D以外型号烟尘测试仪的现场须携带产品说明书及产品有效检定或校准证书原件作为核验依据并将说明书内符合排放标准的证明内容及检定或校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计分。

2、开标时间变更为2018年4月18日10时,请参与投标供应商于2018年4月18日10时前在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等候区现场签到,否则投标无效。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4月2日

1

招标文件:********e63c********5476f567aa" target="_blank">下载********e63c********5476f567aa" target="_blank">投标报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服务 环境 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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