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资产清查与核实服务招标公告

财政局资产清查与核实服务招标公告

浏阳市财政局资产清查与核实服务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浏阳市财政局的资产清查与核实服务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编号:LYCG-JZ-********0083 委托代理编号: JKZBCG-JZ-2018-017)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财政局资产清查与核实服务政府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LYCG-JZ-********008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1

资产清查与核实服务

270家

6200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资产清查与核实服务

/

1、 根据统计,目前应进行资产清查核实服务的单位共270家(具体为:行政事业单位71家、教育系统68家、卫生系统49家、林业系统17家、水务系统18家、文体广电系统8家、乡镇街道32家、园区2家、市属国有企业5家) 。

2、 服务机构负责收集各单位报表,具体为:房屋及建筑物清查明细表、土地清查明细表、对外投资清查明细表、应收款项清查明细表。

3、 负责协调解决各单位在资产清查、填报报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按时上报报表,并对各类报表进行数据汇总;

4、 负责将各单位的报表及附件资料分门别类整理、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关台账;

5、 根据各单位上报资产清查报表情况,有计划、按规定依市直单位、国有企业、园区、乡镇街道顺序,对各单位房屋及建筑物、土地、对外投资、应收款项进行核实,确保表物相符。同时为了更如实反应单位资产真实情况,要求到产权登记或商事登记部门进一步全面核查,采取证明资料,以防单位资产虚报、瞒报、漏报;

6、 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形成并出具各单位专项报告;

7、 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现行状况,制定化解债务、资产盘活及处置工作方案。

8、 出具的专项报告由本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核验收,验收未通过的必须无偿按时核查并重新出具专项报告直至验收合格。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专项报告出具后,1个月之内一次性支付总合同款项的60%,余款满一年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

a、前文所称“近三个月”特指2017年12月、2018年1月至2月;

b、除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组织、个人外投标人为其他组织、自然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凡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由组织负责人、自然人签署,视同有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c、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 根据长财资产[2016]17号文件第五条第3点的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是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资产处置中介服务定点入围机构。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均为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资产处置中介服务定点入围机构,本项目不另行组织供应商证明材料资格审查。

四、报名要求

1、请符合本邀请公告第二条 ” 供应商资质要求”规定供应商于2018年4月10日17:00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浏阳市浏阳大道长城戎苑A栋202室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现场购买谈判文件,400元/本,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邀请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都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2018年4月2日17时至2018年4月8日17时止(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浏阳市财政局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37*****991

地 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三栋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玲

电 话:136*****881

地 址:浏阳市浏阳大道长城戎苑A栋202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清查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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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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