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道路以BT方式进行建设的招标公告
第二期道路以BT方式进行建设的招标公告
盱眙县09年第二期道路以BT方式进行建设的招标公告
1、盱眙县城区拟建道路建设项目,根据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对外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资人。
2、招标人:盱眙县城建举县战略指挥部。
3、招标内容:采取BT方式,根据招标人要求新建三农生态城中间道路工程以及为完成本项目的一切内容。
4、工程概况:
⑴工程名称:三农生态城中间道路工程
2、⑵工程地点:见附件中有关资料。
⑶工程规模:其道路长660米,宽20米。项目内容包括道路、人行道、排水管道及施工图纸中的一切内容,项目道路建设投资概算约1000万元,拆迁费用约100万元,征地费用约50万元,合计该项目投资约1150万元
⑷工期要求:4个月。
⑸ 质量要求:合格。
⑹投资方式:BT(建设-移交)
5、投标报名须知:要求报名时提交项目投资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以银行汇票方式交到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并办理相关手续,未中标的无息退还;中标人中标后转入履约保证金,具体款额的使用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1)投资人为非施工企业等其它投资主体的,中标后必须按工程要求招标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工程施工。
(2)投资人为道路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为:具备相应资质的总承包企业承建、近三年以内具有类似工程、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市场信誉良好且具有完成项目的足够资金的法人单位,选派具备二级建造师报名参加投标。
(3)本项目招标对其投标人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建筑企业或投资人的应在报名时将盱眙县招投标市场准入证、企业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近几年以内(2005.1-2008.7)类似工程合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投资保证金等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交给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合格的投标人方可投标。有经济实力的投资人以及投资联合体,要提供投资人相关联合体身份证明与联合体投标协议。
(4)有关费用:报名时交资料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市场入场证50元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5)施工图结算应依据的工程定额和政策规定:
《江苏省建筑与装潢工程计价表》(200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2004年)和淮建(2004)79号<关于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淮建办(2006)23号<关于转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淮造价(2006)6号<关于取消“建筑管理费”的通知>,苏建定(2005)65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2006)276号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工程结算价以审计部门审计后的价格下浮5%后作为结算价(各种调价材料执行淮安信息指导价中的相关内容,地材按盱眙部分执行)。
6、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5月12日16:00前。
7、报名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8、资金支付方法及有关主要规定(招标人:以下简称甲方,投资人简称为乙方,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为如下的4)
l)由甲方承担,但由乙方先期投入的本工程的征地、拆迁、监理、三通一平等前期垫付资金及回报由甲方承担支付。投资回报的年回报率为 8%,投资回报计算额和期限为乙方实际支出占有时间的投资额(即乙方每期支付资金为计算回报的起始日,甲方偿还之日为计算回报的终止日)投资额及回报按 3 年期与工程同步偿还。
2) 乙方投资额收益率按合同签订之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3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再上浮一个百分点计算,如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3 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发生变化,则乙方的收益率应在变化之日起作相应调整。
3)本工程回购期限:自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3年内回购完毕。
4)工程施工回购甲方分三 期向乙方支付回购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30日内,甲方按双方商定的最终结算价格向乙方支付第一笔最终结算价款总额40%及当期投资收益,第二笔回购款于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的第13个月内付30 %回购款及所余工程款当期投资收益,第三笔回购款于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的第25个月内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付 30 %回购款及所余工程款当期投资收益。如甲方提前支付工程项目回购款,甲方则按回购款实际支付日期计算乙方投资收益额。
9、中标人确定:如有三家及以上投标人参与竞标时,以工程造价下浮5%为基数,以其下浮率最多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如仅有一家时投标人即为中标单位。
10、未尽事宜,按盱政发[2008]4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联系电话:137*****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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