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农用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农用物资设备采购(GXKLJ********)成交公告


一、项目名称:农用物资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KLJ********
三、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四、项目内容:
A分标:蚕种纸100000张、原种纸100000张;B分标:乐果50件、敌敌畏100件、万灵10件、桂元草甘膦55件、化肥17吨、尿素17吨、消毒药品12.1吨;C分标:漂白精12.1吨;D分标:实验台(含边台、药品柜、洗涤池台、实验凳)。履约期限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书。
五、竞标公告时间:2009年5月13日至2009年5月19日
六、成交结果:
分标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
A 广西南宁农亿贸易有限公司 南宁市七星路135号农业厅大院农仪楼207室 ¥100000.00
C 南宁特伦岛科贸有限公司 南宁市新竹路19号新竹大厦C座1层101号 ¥100188.00
D 南宁特伦岛科贸有限公司 南宁市新竹路19号新竹大厦C座1层101号 ¥184960.00
B分标,废标,另行组织采购。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
苏中伟 电话:****-*******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
八、谈判小组成员
专家评委名单 邹超贤、罗平
采购单位代表 沈 蔚

九、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竞标人的书面形式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 传真:****-*******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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