淖毛湖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淖毛湖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伊吾县塔峰供排水公司的委托对淖毛湖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建工程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伊吾县淖毛湖镇污水处理厂自2014年运行至今,每年开春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都会发生恶化,水质超标,颜色发黄并伴有原污水的臭味。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和环保局要求,为了使出水水质达标,伊吾县供排水公司对淖毛湖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建工程。
建设内容:新增处理能力1万吨,建设投资5000万元。污水处理厂工程采取EPC模式,即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行水质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排放标准。
建设地点:伊吾县淖毛湖镇
建设规模:新增处理能力1万吨
********2">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_cpr&fenlei=-bIi4WUvYETgN-TLwGUv3En1bkrjDsPWcs" target="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_blank">财务会计制度;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_cpr&fenlei=-bIi4WUvYETgN-TLwGUv3En1bkrjDsPWcs" target="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_blank">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疆外企业还须提供进疆备案册(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须具备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备案);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3.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和环保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如联合体投标,若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8投标人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能力、供货能力、施工能力、设备安装、 调试和维修能力,且具备相应的机械、人员、技术能力;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4.1公告期限:为2018年04月02日至2018年04月0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04月02日至2018年04月09日(上午 10:30 至 13:30 时, 下午 15:30至 19:0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友好南路179号十三楼招标二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4月24日11:00时(北京时间)
5.2地点:哈密市哈密宾馆5号楼三楼会议室
6.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报名时需提供上述有效的资质及证明材料查验。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同时将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xjmeetc@163.com邮箱。
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50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标书款、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忠元、姚贵玉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邮编:830000
电话:****-******* 传真:****-*******
帐户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人民币帐号:****************571(电汇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后6位数及纳税人税号)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工行友好南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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