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新民高端能源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尾水排放EPC工程招标公告
彬县新民高端能源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尾水排放EPC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彬县新民高端能源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尾水排放工程项目已经彬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彬政审批发(2017)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彬县能源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民高端能源化工园区。
2.2工程规模:项目一期工程占地约53亩,主要建设5000立方米/天的污水厂一座,其中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配套尾水排放工程管网和相应附属建筑等。配套尾水排放工程管网总长约8.8千米,设计规模为1万立方米/天,出水采用压力输送方式,至最高点附近经消力池消能后,重力自流排入百子沟。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项目估算价:6268.8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5年有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或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3年无商业欺诈行为、严重违约和产品重大质量问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8年3月30日至2018 年4月 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一号生产力大厦7楼709室持单位介绍信及满足本公告第3条款的要求的证明资料。招标文件每份800元,售后不退。
5.2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一号生产力大厦7楼709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彬县人民政府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彬县能源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点:新民高端能源化工园区
联 系 人:房先生
电话:***-********
单位名称: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一号生产力大厦7楼709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177*****55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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