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电池组环境仓”招标公告
“动力电池组环境仓”招标公告
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动力电池组环境仓”项目招标公告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其“动力电池组环境仓”项目实行招标采购。
一、招标编号:DF0027SB18DC-0151
二、招标内容:动力电池组环境仓
*三、交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75天内货到用户工厂,到货后15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制造商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证明;
4.2.投标人须是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制造商,且具有12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及以上专业从事同类试验箱设计、试验箱设备制造的经验,投标时需提供2006年3月1日前的合同复印件证明;
4.3.从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为国内知名电池生产企业或国家级汽车检测机构出售同类步入式设备的总数量应不少于20台,投标时提供前述用户及数量清单(含联系人、联系方式),并提供其中至少1份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合同扫描件;
4.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或GB/T9001质量体系、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欧洲CE认证,投标时需提供证书的扫描件;
4.5.投标人近3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500万人民币,投标时需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表的原件及扫描件;
*五、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交货方式及地点:
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包装费、运输费及保险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到站:湖北省武汉市
交货地点: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电池试验室
收货单位: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七、货款结算办法:
1、合同生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2、项目预验收合格后,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场地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货款;
3、项目终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货款;
4、质保期满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余款。
5、本项目需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04月03日09时00分至2018年04月08日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
九、招标文件下载: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以下简称“东风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jyzx.dfmbidding.com)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后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投标文件送达方式:
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电子招投标系统成功上传,以东风电子招投标系统回复的《电子投标书接收回执单》作为确认已上传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未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书面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 书面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招标机构)只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书面投标文件也将被拒收。
3. 书面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8号东风电动车产业园2号楼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110会议室
十三、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8号东风电动车产业园2号楼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110会议室
十四、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小于投标总报价的1.5%。
单位名称: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626 028 251
开 户 行:民生银行武汉沌口支行
十五、标书费用:人民币1000元整;(按以下帐号信息进行付款)
收款单位: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号:5703 5752 6746
十七、联系人:东风 (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李文斌
邮政编码:430056
电话:***-********
传真:***-********
邮箱:lwb@dfmbidding.com
十八、带*号条款为关键项,对关键项的偏离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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