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石城县木兰乡田江村等二个乡镇五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石城县]石城县木兰乡田江村等二个乡镇五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2018-04-03]
石城县木兰乡田江村等二个乡镇五个村土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城县木兰乡田江村等二个乡镇五个村土地开发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石发改字【2017】3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石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城县境内。
2.2 招标规模:招标制价*******.84元。
2.3 计划工期:约90日历天,预计 2018年05月10日开工, 2018年08月07日完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石城县木兰乡田江村等二个乡镇五个村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45.239公顷,新增耕地40.54公顷(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同一时期施工的三个项目(石城县木兰乡田江村等二个乡镇五个村土地开发项目、石城县大由乡兰田村等二个乡镇二个村土地开发项目、石城县高田镇琴生村等二个乡镇三个村土地开发项目)建造师不可为同一人,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8)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若施工标参加报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本工程不设置业绩条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04日起至2018年04月24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下载,过期将无法下载(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26日11时00分,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拟投入项目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在开标现场查验建造师时,同时查验投标保证金转账原件。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赣州市本级)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本级)、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石城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1*****858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4号银天大厦2单元704室
联系人:温勇强
电话:182*****725
监 督 单 位:石城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0797—*******
石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2018年04 月03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城县支行
2、户名: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城支行
标签: 土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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