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弓长岭区公用事业管理局购置垃圾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标题: 辽阳市弓长岭区公用事业管理局购置垃圾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18-04-03 至 2018-04-12 撰写单位: 辽宁省辽阳市区县用户-弓长岭区 撰写人: 弓长岭区
辽阳市弓长岭区公用事业管理局购置垃圾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辽阳市弓长岭区公用事业管理局购置垃圾桶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CLZFCG-
*******三、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 | 财政预算 |
辽阳市弓长岭区公用事业管理局购置垃圾桶采购项目 | 1、2200个垃圾桶 2、700套桶轮 具体采购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67.4万元 |
投标总价格不可以超过67.4万元(包括67.4万元),超过采购预算价格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生产厂家,有良好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
4.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
5. 企业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
6. 近3个月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系统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8.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时间及方式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4月3日——2018年4月10日(工作时间)投标人需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代表委托书、近3个月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行贿档案系统查询结果、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谈判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磋商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4月16日14:00 (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务中心4044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磋商会。
七、采购单位和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阳市弓长岭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 辽阳市弓长岭区
联系人: 梁女士
电 话:
135*****667招标代理: 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辽阳市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务中心4026房间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 注:1.公告中内容与谈判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谈判文件内容为准。
2. 免责声明:合格供应商资格由谈判小组审定。
3、领取文件时提供上述报名携带资料的原件及3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领取文件资格审查(领取文件资格审查并非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到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府采购中心 4026房间进行领取文件资格审查并签署相关告知书后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需现场审核(该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磋商文件领取手续。
辽宁省辽阳市区县用户-弓长岭区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