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测井中心第四部基地租赁及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生产测井中心第四部基地租赁及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生产测井中心第四项目部基地租赁及物业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CPL-*******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生产测井中心根据目前生产实际情况,计划在陕西省安塞县沿河湾工业园区方圆5公里范围内租赁符合日常工作、办公、会议及住宿的整体房屋场地,作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生产测井中心第四项目部生产生活基地使用。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标段: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生产测井中心第四项目部基地租赁。 主要要求: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县沿河湾工业园范围及周边区域。 功能:满足生产测井中心第四项目部生产、生活需求,主要包括办公、食宿、停车、维修及其他相关配套要求。 租赁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为连续性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按三年签订,招标限价按三年期设定,投标按一年单价,三年总价报价;在合同期内考核合格,到期后可在租赁内容和服务标准不变、签约单价不变的条件下,依据甲方租赁范围的变动调整签约价格进行续签合同。 二标段: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生产测井中心第四项目部基地物业服务。 主要要求: 服务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县沿河湾工业园区生产测井中心第四项目部驻地。 服务内容:在服务地点为甲方提供供暖、基地日常维修维护以及卫生垃圾处理、排污和绿化等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基地的供暖服务。出租方为承租方提供租赁基地的供暖服务,供暖期为七个月,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止; 基地生产生活区设备设施的维修服务。出租方为承租方提供水、电、气、暖以及办公、公寓等生产生活区域地面裸露设备设施的零星维修服务(含零配件)。 卫生和绿化。租赁场地垃圾倾倒、绿化及排污等。 出租方必须保证服务质量,承租方将定期进行考核,并严格依据考核结果结算费用。 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为连续性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合同期内考核合格,到期后可在服务标准不变、签约单价不变的条件下,依据甲方租赁范围的变动调整签约价格进行续签合同。 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等详见SCCJ-YJ-ZB201801招标文件。 一标段: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生产测井中心第四项目部基地租赁。 主要要求: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县沿河湾工业园范围及周边区域。 功能:满足生产测井中心第四项目部生产、生活需求,主要包括办公、食宿、停车、维修及其他相关配套要求。 租赁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为连续性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按三年签订,招标限价按三年期设定,投标按一年单价,三年总价报价;在合同期内考核合格,到期后可在租赁内容和服务标准不变、签约单价不变的条件下,依据甲方租赁范围的变动调整签约价格进行续签合同。 二标段: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生产测井中心第四项目部基地物业服务。 主要要求: 服务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县沿河湾工业园区生产测井中心第四项目部驻地。 服务内容:在服务地点为甲方提供供暖、基地日常维修维护以及卫生垃圾处理、排污和绿化等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基地的供暖服务。出租方为承租方提供租赁基地的供暖服务,供暖期为七个月,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止; 基地生产生活区设备设施的维修服务。出租方为承租方提供水、电、气、暖以及办公、公寓等生产生活区域地面裸露设备设施的零星维修服务(含零配件)。 卫生和绿化。租赁场地垃圾倾倒、绿化及排污等。 出租方必须保证服务质量,承租方将定期进行考核,并严格依据考核结果结算费用。 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为连续性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合同期内考核合格,到期后可在服务标准不变、签约单价不变的条件下,依据甲方租赁范围的变动调整签约价格进行续签合同。 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等详见SCCJ-YJ-ZB201801招标文件。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4.近三年具有类似出租及物业服务业绩。5.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纪、安全事故及违约记录。6.投标人需提供依法取得的房屋、场地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7.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8.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9.各投标人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04-03 14: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04-10 17:30:00.0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 月3 日至2018年 4 月 10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长庆西路1号方元大厦10楼综合服务站,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免费获得。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05-03 09:00:00.0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长庆西路1号方元大厦10楼。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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