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一小(新城学校)教学楼(修改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龙川一小(新城学校)教学楼(修改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龙川一小(新城学校)教学楼(修改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龙川一小(新城学校)教学楼(修改后)工程施工,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17}17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省龙川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龙川一小(新城学校)教学楼(修改后)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龙川县新城开发区一号区(龙川县新城小学校园内)。

2.3工程规模:新建教学楼一栋(初中栋),占地面积约978.32平方米,框架结构五层,建筑面积约5564.66平方米。招标金额:1127.46万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5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经审定的工程量清单)的施工及保修。

2.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河源市市外企业且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

3.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3.5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6拟派本工程的造价管理人员、建筑施工员、建筑质量检查员须具有对应的岗位(培训)证书。

3.7河源市市外企业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须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3.8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1日(每天9:00~11:30, 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1日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2报名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龙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内)。

4.3报名时即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报名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5.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河源市市外企业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网页打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网页打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5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6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网页打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7拟派本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建筑施工员、建筑质量检查员的有效《岗位(培训)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8河源市市外企业须提交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9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10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汇款凭证必须注明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本工程名称(如名称过长可简写)、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

5.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若参加整个招标过程的投标人代表是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是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则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明:(1)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及网页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参加整个招标过程的投标人代表是委托代理人,还须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三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2)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①资料不齐的;②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③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④没有按规定签名的。

六、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方法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若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数量不超过12家时,则全部企业进入评标;若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数量超过12家时,则采用摇珠方式取12家企业进入评标。若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七、投标人须知

7.1投标人必须提交20.0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所在银行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银行转账的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8年4月4日9:00至2018年4月11日16: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户名: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028 8003 3710 001

行号:3085 8100 2273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

财务联系人:梁女士电话:***-********

7.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投标报名、开标会等招投标活动,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不接受投标报名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7.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7.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7.5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规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在开标前,由招标人统一到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近三年(检察院查询起始日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以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日9:3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龙川县教育局

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游工、林工 联系电话:****-*******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

联系人:戴先生联系电话:****-*******

附件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委托书

龙川县人民检察院:

兹有我公司需办理(工程名称) 关于本企业及相关执业人员近三年来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事宜。现我公司授权委托(业主单位名称) 前往你处办理,望给予接洽。

投标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填写注意事项说明:

1、所有填写内容(抬头、申请内容、公司、日期)统一电脑输入,不能用笔填写。

备注:为配合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备齐以下资料交与招标人: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委托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

5.以上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是有效原件的复印件,扫描件无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学楼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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