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330kV升压站10kV外来电源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330kV升压站10kV外来电源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330kV升压站10kV外来电源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100MW风电场项目位于青海省乌兰县茶卡地区,场址西侧为茶卡盐湖,同时周边仍有规划可开发风电的资源。考虑该区域的总体送出,拟配套建设一座乌兰330kV升压站,乌兰330kV升压站本期300MW布置,终期按600MW规划,本期安装1台300MVA的主变压器, 330kV侧终期接线按3/2接线规划,本期只上1组断路器,相当于变压器线路组接线,出线1回,经约46km的330kV线路接入切吉东330kV升压站,通过切吉东330kV升压站接入系统。
本次新建工程为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330kV升压站10kV外来电源EPC总承包项目,从乌兰县10kV茶三路291#杆处T接1回10kV线路至乌兰100MW风电项目330kV升压站,线路长度约为10km。
1.2 招标范围
1.2.1 承包人应承担的工作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试生产、最终通过电网公司验收、性能保证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含建设工程工作范围内的全部生产设施、附属设施材料的采购。其中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施工包括承包范围之内的全部线路基础工程施工,杆塔组立、架线及设备安装工作;采购包括工作范围内的材料订货、供应、运输和储存;调试包括投标人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调试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包括阶段验收和最终验收;性能保证指在投标人工作范围内的性能满足合同附件中所明确的性能指标。
1.2.2投标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线路的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并取得电力部门批复意见、用地(包括永久、临时用地的征用)相关手续办理、预算书编制、竣工文件编制、材料采购、协调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及竣工投产、完成保修期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1.2.3.投标人负责10kV线路工程施工,直至线路正常投运。
1.2.4投标人负责线路施工材料及机电设备的采购。
1.2.5线路验收前按电网公司要求统一进行标识标牌的制作、警示标识牌安装及喷涂。
1.2.6投标人负责征地、政策性补偿及路径协议的签订。
1.2.7工程工作界面划分: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330kV升压站侧:10kV茶三路外来电源T接点处至乌兰330kV升压站10kV线路隔离开关处;承包人负责架空线路T接点处及终端杆处柱上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高压计量箱(T接点)、安装附件的采购、安装、试验,并设置安全围栏,断路器侧需加装涌流保护装置。隔离开关至站用变压器的电缆敷设由其它承包人负责;
10kV茶三路供电线路侧:茶三路10kV291#杆处T接。承包人负责架空线路T接点处及终端杆处柱上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高压计量箱(T接点)、安装附件等的采购、安装、试验、互感器及表计校验,并设置安全围栏。
1.2.8 工期要求:
本工程计划2018年5月5日开工,2018年6月30日线路带电运行,总工期57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总工期不变。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可从事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并须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设计单位不具有施工资质,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线路施工;
(2)施工单位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和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如施工单位不具有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可委托具有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承担试验工作。
(3)施工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委托企业的资质证件可在合同谈判时提供。
1.5 业绩
投标人具有至少一项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并成功投运一年及以上的业绩(须附合同及用户证明材料)。
1.6 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变电站、风电场或类似项目施工的管理经验,且近两年内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
1.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 招标文件的获取
1.9.1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3日
1.9.2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4月11日 17:30时截止
1.9.3 发售时间:2018年4月4日~2018年4月12日 8:30~12:00,14:30~17:30
1.9.4 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02室。
1.9.5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10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18年4月13日13:00时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新能源集成公司办公楼门前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察勘,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联系人:贾建军 电话:189*****805
1.1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8年4月24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10室。
1.12 其它
1.12.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2.2 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2.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1.1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3.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02室
联 系 人:李明娜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zbb*******@163.com
邮编:810008
1.13.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 5416 4105 017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宋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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