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段)法律咨询二次招标公告
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段)法律咨询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LKZ-FW-2017-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415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4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兰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基金、甘肃省资本金、宁夏回族自治区资本金以及银行贷款,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中兰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法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地处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两省境内,是我国“八纵八横”铁路网京兰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线路北起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向南经白银市(平川区、靖远县、白银区)及兰州市(皋兰县、兰州新区);自兰州枢纽西端利用中川城际引入兰州西站,该区间增建三四线,线路从福利区站引出,引入既有兰州西站。
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段)正线DK76+270~DK246+765.16,全长173.458km(其中宁甘省界至白银南段117.393km,白银南(不含)至树屏(含)段56.065km);兰州新区联络线左线长度6.488km,兰州新区联络线右线长度6.414km。新建北滩站、平川站、靖远北站、北湾站(预留)、白银南站、兰州新区南站6座车站以及定家沟线路所、树屏线路所及兰州枢纽相关工程。
2.2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2)正线数目:双线。
(3)旅客列车速度目标值:250km/h。
(4)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m,困难地段3000m,枢纽加减速地段根据设计速度合理选定。
(5)线间距:4.6m。
(6)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
(7)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8)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9)行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10)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
2.3 招标范围
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段)全过程法律咨询。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即ZLKZ-FLZX标段。
2.4 工作内容
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包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诉讼代理法律服务等,服务期暂定5年(含延期,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并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独立的律师事务所。
(3)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专职执业律师不少于(含本数)10人(律师信息以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投标人注册地律师协会或司法局网站公布的为准)。
(4)团队负责人及团队律师的执业要求:由投标人的事务所负责人担任法律服务的团队负责人,进入团队提供服务的律师须为中国大陆正式执业律师,且为客户提供过工程类法律顾问服务,具有较丰富的经验、较强的沟通能力。
3.2业绩及信誉要求
(1)法律咨询:近三年(2015年4月至2018年3月)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2)近三年(2015年4月至2018年3月)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约执业行为、在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师协会均无不良执业记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3.3财务要求
经营良好,近三年(2015-2017年)平均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具有经有资格的会计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资格、办公场所、负责人等信息及投标人业绩资料应与投标人提供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相一致,投标人不能以与其名称相似或独立于投标人的投标人总所、投标人分所、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资格、办公场所、负责人等信息或业绩资料作为投标人信息、业绩进行投标。
(2)应具有满足本项目法律咨询所需的人员、设施等。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由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是联合体,可由联合体牵头方开具。
(5) 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2018年4月4日00:00至2018年4月10日00:00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gsebidding.com)在线免费获得。
5. 信息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商需按照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浮动窗口“投标商须知”的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获取CA数字证书。用已办理获取的CA数字证书登录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实时发送短信至投标人手机,并依据短信内的 “项目编号”对拟参与项目交纳保证金。
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0931-8230753-8031、8030
联系人:王榕霏田耀华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开发区雁南路西脉大厦四层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09:30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开标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开发区雁南路西脉大厦四层)。
6.3递交文件时需同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本项目团队负责人律师执业证、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原件提交时需在外包装上注明投标人名称)。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gsebidding.com)、(https://)、《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甘肃法制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兰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 | |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兰州路140号(白银汽车西站对面) | 地址:兰州市庆阳路115号奥兰名门B2座601 |
邮编:730900 | 邮编:730030 |
联系人:屈宏录 | 联系人:赵晋艺 |
电话:0943-6959821 | 电话:0931-4807881 |
传真:0943-6959824 | 传真:0931-7842479 |
电子邮件:zlkzjhb@163.com | 电子邮件:jinyi.zhao@cocitc.com |
2018年4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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