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路初中、新兴路小学电梯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路初中、新兴路小学电梯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阜宁县长春路初中、新兴路小学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江苏省阜宁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CG[2018]18号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招标人阜宁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长春路初中、新兴路小学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县长春路初中、新兴路小学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阜宁县长春路初中电梯采购及安装设备等采购主要包括两部客梯与一部食梯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以及新兴路小学一部客梯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70万元,采购资金为国有,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分一个标段,主要采购四部客梯与一部食梯等以及设备配件、与其相关的采购、运输、装卸、调试、安装、验收、培训、保险、售后等服务。其中长春路初中两部客梯用于综合办公楼一部,四层;食堂一部,三层;一部食梯安装于食堂内,三层。新兴路小学一部客梯用于综合办公楼,四层。四部电梯均无机房。本次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期限要求: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并交付招标人正常运营使用。

5、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的最终供货地点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交货使用之日起18个月(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3、电梯安装单位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C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

4、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的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2018年1月至 2018年3月连续3个月由本单位(含分公司)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或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上下载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须在有效期内)。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

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咨询电话:0515-********)。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18年04月03日8:30至2018年04月11日17:30,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7日15:00整,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04月27日15:00整,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元。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0万元。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本项目采购设备全部到货且安装调试完成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的30日历天内付合同总价款的4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经审计结束后的30日历天内,付至审定价的7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的30日历天内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招标人地址:阜宁县城南新区上海路

联系人:刘校长/周校长    联系电话:151*****558/139*****505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楼6011室

联系人:廖东玲  联系电话:****-********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8 年 04 月 03日







附件: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县长春路初中、新兴路小学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投 标 的 函

致:             (招标人)

(代理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报名“阜宁县长春路初中、新兴路小学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编号:FNCG【2018】18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电梯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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