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域网出口分光工程光放分光设备招标公告
城域网出口分光工程光放分光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2018年太原城域网出口分光工程光放分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创建时间日期: 2018-04-03 17:29:14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18-04-04 09:00: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18-04-11 17:00:00
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太原城域网出口分光工程光放分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ITCC-SX*******),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山西电信2018年太原城域网出口分光工程所需的16对100G光放大器及配套所需的分光器的采购及服务。
★本项目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
本项目供货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60000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应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保密局认证的乙级及以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2.1.4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1.6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申请,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分光设备串联在主干链路中,对主干链路进行70:10:10:10的分光,70%返回原链路,要求70%口的插损不大于1.1 dbm,且不影响原链路数据传输;
2.3.2 光放大器设备每U应支持不少于3对双向链路(6个光放大器加6个单模1分4分光器),完成光放。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南中环街体育路交叉口山西电信分公司。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马榕雪, 133*****590
(1) 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2) 标书款电汇底单复印件;(底单备注“光放分光设备标书款”)
(3) 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税务信息表(不允许改动));
税务信息表
序号
类别
信息
填写要求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
2
纳税人识别号
XX(数字之间不得有任何符号或间隔)如已完成 “三证合一”则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
注册地址
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
4
电话
开票时,发票上购方的电话
5
基本户开户银行
开票时,发票上银行:
XX银行XX省(市)分行XX支行XX分理处等,信息要求写全,不得简写。
6
基本户银行账号
开票时,发票上账号:
XX(数字之间不得有任何符号或间隔)
7
基本户银行联行号
必须填写
8
单位性质
填写:国企或民企或外企(境外注册)等
9
财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0
户名
同投标人名称
11
说明
表格中的信息是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标书款发票所需的信息,请投标人详细填写。
注:(1)银行账户信息应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信息;其中“户名”与“投标人”一致的,在“户名”处直接填写“同投标人”即可;
(2)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需同时递交税务信息表的可编辑电子版(携带U盘拷贝)
(5)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如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不允许改动));
发售登记表
项目名称
2018年太原城域网出口分光工程光放分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CITCC-SX*******
购买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
电 话
电子邮件
传 真
购买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传 真
文件购买情况
填写要求
项目经理电话要求写移动电话,从我公司收到此发售登记表起,有关于投标事宜我公司均联系项目经理,请项目经理电话保持畅通,因项目经理不接电话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所购标包及
标段名称
本项目不涉及
汇款方式及
汇款金额
公对公:XX元
日 期
购买人签字(盖章):
备 注
(6)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 如投标人不能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提供的如下证明文件,并发送至邮箱:mrongxue@citcc.cn
(1)单位介绍信复印件盖章扫描件;
(2)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底单备注“光放分光设备项目标书款”)
(3)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4)投标人税务信息证明文件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及可编辑Excel电子版,Excel表命名为“招标公告附件-税务信息表及发售登记表”,Sheet命名为“税务信息表”(格式详见4.3(4)税务信息表);
(5)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及可编辑Excel电子版,Excel表命名为“招标公告附件-税务信息表及发售登记表”,Sheet命名为“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4.3(5)发售登记表);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扫描件
注:命名为税务信息表Sheet与命名为发售登记表Sheet放在同一个命名为招标公告附件-税务信息表及发售登记表Excel表中。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6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6日09时30分。
5.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润东酒店二十三层会议室(酒店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体育南路与南中环街交叉口东南角,酒店电话:****-*******)。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投标人注册
6.1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10日内,通过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完成供应商注册。(若已注册,无需重复注册)
6.2 注册网址: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邮 编:100079
联 系 人: 马榕雪 谭博文 崔钟文
电 话:133*****590 153*****588 189*****798
电子邮件:mrongxue@citcc.cn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数码西路3号
邮 编:030006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 4月 3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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