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车速鉴定定点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巴彦淖尔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车速鉴定定点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巴彦淖尔市交警支队事故车速鉴定定点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内蒙古鑫宇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巴彦淖尔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巴彦淖尔市交警支队事故车速鉴定定点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交警支队事故车速鉴定定点机构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巴财购准字(电子)【2018】00155号
采购文件编号:XYC-2018-00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事故车速鉴定定点机构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万元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3、投标人须具备司法鉴定许可证且鉴定业务范围包括痕迹司法鉴定(含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
4、投标人须具备鉴定机构资格证书且鉴定业务范围包括痕迹检验鉴定(鉴定项目含车辆痕迹鉴定);
5、投标人须具有车辆事故车速鉴定的类似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1日到临河区鸿臣鸥洲假日C区蓝宇写字楼三楼308室(内蒙古鑫宇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未报名登记的不能参加投标。
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开户许可证;
4.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7. 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8.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业务范围包括痕迹司法鉴定(含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
9.鉴定机构资格证书;鉴定业务范围包括痕迹检验鉴定(鉴定项目含车辆痕迹鉴定)
10.车辆事故车速鉴定类似业绩须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提供以上报名资料的清晰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原件审查后退回(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不退)。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此招标公告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和巴彦淖尔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mbgp.com)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五、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8年4月25日上午9:30分前
投标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鸿臣鸥洲假日C区蓝宇写字楼三楼308室
开标时间:2018年4月25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鸿臣鸥洲假日C区蓝宇写字楼三楼308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彦淖尔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徐向东
联系电话:135*****69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鑫宇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瑜
联系电话:186*****569
账户名称:内蒙古鑫宇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巴彦淖尔市胜利南路支行
账号:1540 3956 7690
内蒙古鑫宇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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