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鼓浪屿风琴博物馆(新馆)艺术隔板、文创区、接待台展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市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鼓浪屿风琴博物馆(新馆)艺术隔板、文创区、接待台展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鼓浪屿风琴博物馆(新馆)艺术隔板、文创区、接待台展陈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用具/柜类/其他柜类,货物/家具用具/屏风类/木质屏风类,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厦门市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8年04月03日17:2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4月03日17:00至2018年04月19日18: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3日09:30
开标地点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C404开标厅6
预算金额¥8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江飞
项目联系电话****-*******/957
采购单位厦门市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晃岩路6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坚、0592—*******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泰路318号企鸣财富中心608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江飞****-*******/957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docx
附件2采购文件.pdf
附件3鼓浪屿风琴博物馆(新馆)艺术隔板、文创区、接待台 展陈项目施工图--180308.pdf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鼓浪屿风琴博物馆(新馆)艺术隔板、文创区、接待台展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鼓浪屿风琴博物馆(新馆)艺术隔板、文创区、接待台展陈项目

项目编号:[350200]FJGC[G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江飞

项目联系电话:****-*******/9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晃岩路62号

联系方式:何坚、05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江飞****-*******/957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金泰路318号企鸣财富中心608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价(元)

允许进口

1

1

木质屏风类

1项

860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03日 17:00至2018年04月1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C404开标厅6

七、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联系人:罗江飞

联系电话:189*****05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3)《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展陈 接待台 隔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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