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环境保护局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环境保护局仪器设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5月26日至2009年6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8:00。
开标时间:2009年6月16日上午9时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100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DYZCZ2009-110#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须对整包进行响应,不得对其中的任一项分解后响应。本项目采购内容为:COD加热器、电子天平、溶解氧仪、酸度计、烟气黑度仪、粉尘快速测定仪、噪声仪、应急取证设备、防毒面具、便携式有害气体监测仪、烟气污染物速测仪、BOD测定仪、原子吸收安装测汞装置、单火焰原子吸收等仪器设备,采购预算资金105.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主要仪器设备(包括:溶解氧仪、烟气污染物速测仪、BOD测定仪)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代理商或中国总代理授权的代理商;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四)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51号)。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如下证件:
(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二)生产厂家的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主要仪器设备(包括:溶解氧仪、烟气污染物速测仪、BOD测定仪)的代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中国总代理授权的代理商,必须提供供所投主要仪器设备(包括:溶解氧仪、烟气污染物速测仪、BOD测定仪)与中国总代理签订的代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国外生产厂家授予中国总代理的代理证明(原件或加盖中国总代理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第二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传 真:****-*******
地 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51号
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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