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购买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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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购买公务用车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项目编号:TAHP-JL-2018-ZB-012临江市事业单位购买公务用车采购项目已由临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0071号文件批准招标,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临江市国有林总厂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全过程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事业单位购买公务用车;2、项目编号:TAHP-JL-2018-ZB-01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项目地点:吉林省临江市;5、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资金;6、采购预算:一标段:46.4万元;二标段:38万。7、采购内容:一标段:3辆森林防火机具运输车(详见招标文件);二标段:1辆森林防火越野非诚运兵车(详见招标文件);8、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完成供货;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相关资质的代理商;经营范围含本次招标标的物。3、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报名人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3)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检查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该证明需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6)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7)产品须是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可上车牌,请携带3C认证证明。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3、获得招标文件的方式: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参与的企业,请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C座4楼40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购买;四、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18年4月27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到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C座4楼会议室;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它事宜1、未详事宜可咨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如因采购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采购人将另行通知。七、联系人采购人:临江市国有林总厂联系人:孙工电 话:159*****755采购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联系人:温女士电 话:131*****77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用车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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