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8年度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01752F021589项目名称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7-2020年度养护总承包项目
项目所在地建设性质大中修
招标备案号SG********2-AWJBA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G********2招标类别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立项文号齐鲁交发养护[2016]5号
项目法人单位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齐鲁交通发展集团2017-2020年度养护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投标形式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150天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评标细则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主要包括:G18荣乌高速烟台段路面维修工程、S24威青高速青岛段路面维修工程、S1济聊高速聊城段钢护栏改造工程、G1511日兰高速临沂段钢护栏改造工程等共计53个项目(详见附表一)。招标范围:包括高速公路路面维修、服务区场区路面维修、隧道完善提升、桥梁维修、交通安全设施的全部施工内容。
2.2 标段划分1. 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标段号:SG1,起始桩号:0, 结束桩号:3082,标段长度:3082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对投标企业要求
施工一标
(SG1)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主要包括:G18荣乌高速烟台段路面维修工程、S24威青高速青岛段路面维修工程、S1济聊高速聊城段钢护栏改造工程、G1511日兰高速临沂段钢护栏改造工程等共计53个项目资质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壹级资质;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为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另一成员至少应当具备投标企业资质要求的一项或多项资质,且联合体资质必须满足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资格要求。
业绩要求(1)近5年(指2013年1月至今,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累计独立完成100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施工业绩。(2)近5年(2013年1月至今,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或第(1)项业绩已包含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第1项要求,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上述第2项要求。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或者2015年、2016年、2017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满足上述要求。
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人在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山东省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3. 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4. 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1个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施工项目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1个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施工项目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
4.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仅限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提供)联合体成员(负责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一方)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
5.项目负责人(1人):(仅限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提供)联合体成员(负责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一方)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1个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6.技术负责人(1人):(仅限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提供)联合体成员(负责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一方)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总工任职经历。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3.2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况,不允许使用“投标大厅”生成投标文件:1.未申请CA证书的;2.信用信息未公开或者被取消公开的;3.有存疑信息且未进行处理的;4.信用信息虽已公开但被限制投标的;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其中一方存在上述1-4情况的。
3.8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04-05至2018-04-1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荆山路438号(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南门对面),学府蓝山公寓A座12楼。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4-25 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学府蓝山公寓A座12楼会议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荆山路438号(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南门对面)。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补充信息
1、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已经中标“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7-2020年度养护项目”,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规定,可以依法将总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通过招标方式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2、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qlebid.com/)发布。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齐鲁交通发展集团2017-2020年度养护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西路576号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邮政编码250031252000
联系人李先生/刘先生田勇
电话****-********186*****925
传真****-************-*******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2018-04-0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中修 年度养护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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