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貌特色专项规划设计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风貌特色专项规划设计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泰兴市规划局的泰兴市风貌特色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风貌特色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已由泰兴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以 泰委办发[2018]16号文批准建设,现委托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泰兴市风貌特色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1)规划范围:详见规划设计任务书
(2)设计费最高限价:50万元
2.2招标范围:详见规划设计任务书
2.3付款方式
规划初步方案通过后五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提交符合要求的规划成果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后七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余款在规划成果完成后七天内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及以上。
3.3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或规划师(含)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可以提供网络查询结果函)。
3.6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8年4月4日起至2018年4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 时,下午2:00时至5:30 时至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513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投标事务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住建[2017]64号文规定)。
注: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请登陆www.txprtc.com查询(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
5. 本工程为资格后审,审查内容和评标办法见附件。
6.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
2018年4月4日起,2018年4月11日止。
8.投标人参加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事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同时递交;
(2)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活动;
(3)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见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泰兴市规划局 | ||
地址: | 泰兴市曾涛路168号 | ||
联系人: 电话: | 史庆军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513室 | ||
联系人: 电话: | 杨云 | ||
2018年4月2日
附件一: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审查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投标事务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含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2、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的相关要求详见《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泰住建【2017】64号文)。
6、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附件二:
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具体方法如下:
(一)投标报价20分
从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中取所有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总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0.3分,每低1%扣 0.2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二)技术标60分
1、设计规划大纲 50分
(1)对本项目的认知情况0-10分;
(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提出明确的针对性方案0-10分;
(3)编制指导思想、工作技术路线0-10分;
(4)规划重点、技术措施及成果形式0-10分;
(5)进度计划、项目组织及工作流程0-10分;
2、服务承诺10分
(1)投标人拟完成的服务工作内容及承诺0-5分;
(2)规划编制确保通过专家论证的保证措施0-5分;
注:该项计分时,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本项得分(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三)企业综合实力20分
1、项目负责人实力(4分):项目负责人为高级规划师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同类项目专项规划业绩且通过专家论证的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没有的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而不限于文本、合同、规划通过专家论证的证明材料等,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应由项目委托方盖章确认。)
3、规划人员配备(10分):项目组成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应包括规划、景观园林、建筑、交通等专业人员,相应专业齐全且专业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资格的,得10分,缺少1个专业减2.5分,专业人员职称为初级的减1分。(相同专业按职称最高者计算得分,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专业不得兼任)
上述所有项目部组成人员须提供相应专业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复印件,及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社保证明材料的相关要求详见《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泰住建【2017】64号文)。
汇总上述各项分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名次,列出中标候选人1-3名。如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投标报价得分仍相同时,依次按企业综合实力、设计规划大纲、服务承诺推荐排名;如所有得分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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