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分局金环路(单边)太阳能路灯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分局金环路(单边)太阳能路灯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分局的委托,就其采购的金环路(单边)太阳能路灯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金环路(单边)太阳能路灯
项目编号:海康-JKQ2018-001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项目预算:517134元
二、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6米单臂太阳能路灯(30W)采购 | 含灯头外壳、灯杆、30瓦LED光源、磷酸铁锂电池( 50 AH)、单晶太阳能板( 100 W)、开关、地笼(185mm*185mm*600mm;对角260mm;16螺杆)等配套材料 | 235杆 |
接地镀锌角铁 | 235根 | |
(切割机)水泥路面切缝 | 0.6*4*120 | 288m |
水泥路面开挖 | 厚20cm;0.6*0.6*120 | 43m2 |
人工挖基础土方 | 0.8*0.5*0.5*235 | 68m3 |
砼基础模板 | 0.9*0.5*4*235 | 423m2 |
C25无筋砼基础制作 | (0.8*0.5*0.5)*235 | 47m3 |
基础土方回填 | 68-47 | 21m3 |
余土外运 | 1公里以内 | 21m3 |
修复砼路面(基础) | 厚20cm;0.6*0.6*120 | 43m2 |
6米单臂太阳能路灯安装 | 235杆 | |
路灯安装道路总长约7000米,路况多弯,道路两旁有土质路,有水泥路。 | ||
注:详细技术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
三、响应人要求
A、响应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
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为保证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开标现场须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2、响应人近二个年度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标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
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
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原色公章;
3、响应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 原件复印件并
加盖原色公章;
4、响应人“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原色公章;
5、响应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截图、响应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证明材料原件;
6、响应人具有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
证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7、响应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太阳能路灯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三年售后
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厂家公章的原件;
8、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投标当天的受委
托人一致)。
以上B项资质审核所需资料开标现场进行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成交原则:即供应商所投产品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不满足文件要求做无效标处理)。
五、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分局
联系人:黎小花 联系电话:151*****616
地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分局606室
2、代理机构: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花燕 电话:177*****835 ****-*******
地址:宜春市枣树园A4栋三单元406室
3、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有意向的供应商自2018年4月4日起至4月9日,每日9:30—17:00(节假日除外),到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现场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本采购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提供: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投标代理
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另复印件装订成册留底,原件验后退还。(不提供
或提供不全将不接受报名)。
4、保证金:响应人如愿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请于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11日17: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圆整到达文件指定账户。逾期交纳将不接受投标(不接受现金)。
保证金交纳账号:
开户名: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宜春市工行宜阳支行
(备注: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六、响应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4月12日15:00时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七、现场演示:响应人开标现场需自带与响应文件型号相符的电池、光伏板、灯头进行演
示,成交供应商的样品交采购单位处封存,作为验收的依据。未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八、本次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政府采购网: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ycf.gov.cn/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
凡涉及本次招标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我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请拟响应人密切关注。
九、已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的2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4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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