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长春站综合交通换乘中心南广场工程公共区艺术品招标公告

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长春站综合交通换乘中心南广场工程公共区艺术品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TZB2018-618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长春站综合交通换乘中心南广场工程公共区艺术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 招标范围:长春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艺术品项目包括: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除西站外其它18座车站公共区艺术品设置的规划、车站艺术品的创意方案、方案报审、艺术品的制作、安装、验收等全过程工作;长春站综合交通换乘中心南广场工程公共区艺术品项目包括:南广场公共区艺术品设置的规划、车站艺术品的创意方案、方案报审、艺术品的制作、安装、验收等全过程工作;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2 地点:长春市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8月30日, 具体时间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进度要求进行修正;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招标文件的《工作要求》等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3.1.1持有民政部颁发的社团法人登记证书,业务主管单位为文化部或中宣部,业务范围包括组织创作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相关工作内容的社会团体,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业务范围包括组织创作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内容的公司,且证书合格、有效;

3.1.3教育部或文化部及省、直辖市所属的全日制艺术院校或设有艺术类专业的综合院校;

3.2、业绩要求:2012年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或在创工程的艺术品组织或创作业绩至少1项,类似工程指与地铁车站工程建设规模相当或以上的公共交通建筑(含轨道交通车站、航站楼、交通枢纽等)、博物馆、国家级大型体育场馆或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体育场馆及大型公共空间的艺术品策划、创作的工程;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楼上7楼报名。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业绩证明材料1份(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绩证明材料文件1份);(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5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殷先生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

2018年4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艺术品 广场 综合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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